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取消深蓝色预警
南充人网呼和浩特市6月15号来电 (新闻记者 张林虎)“考虑到原应急预案深蓝色预警仅有建意减排对策,减排预期效果并不显著,此次应急预案修定取消了深蓝色预警,由原四级预警调节为如今的三级预警,完成了國家、自治州、盟市预警和防治级别协调一致。”1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政策措施记者招待会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张树礼如是说。
据张树礼详细介绍,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应急应急预案,当空气指数指数值日平均值做到200时为严重污染,当预测分析空气指数做到严重污染并将不断2天或48钟头及之上时,即开启起动淡黄色预警,并跟踪执行Ⅲ级应急防治。当环境污染水平越来越严重时,预警级别会升級,升級为橘色、鲜红色预警,相对采用更严苛的Ⅱ级、Ⅰ级应急防控措施。
此次应急预案修定加设3个环境污染控制区,将乌海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划分为一个环境污染控制区,将乌海市及周边城市划分为另一个环境污染控制区,当三个及之上邻近盟市做到预警起动标准时,也视作为一个环境污染控制区,推行地区预警应急统筹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应急预案修定明确规定各盟市制订“一城一案”、各公司制订“一厂一策”,完成全部涉气公司(工程项目)所有列入应急减排新项目明细,执行明细化管理方法。在应急防治期内,纳入明细内的公司,要依照“一厂一策”实行应急减排对策,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流程必须认真落实,务必做到减排占比规定。(完) 【编写: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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