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补贴现行政策向深层贫苦和边境边境线地区机场歪斜
人民日报网北京5月9号拨电话 (任妍)不久前,电视记者从财政部得知,财政部、在我国民用航空局先前协作发布实行新修订的《民航中小机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中央预算从中国民航局发展基金中分派财产,对年旅客吞吐量在200人数及以下的民用型机场进行补贴,补贴政策向深层次贫困和边境线国界线地区机场倾斜、向小机场倾斜、向安全生产工作倾斜。
该实施细则规定,根据隶属地区和旅客吞吐量,全国年旅客吞吐量在200人数及以下的民用型机场分为3类6档共18类,分别按相对性的标准具有固定不变补贴和转变补贴。此外,国家鼓励地区市人民政府根据详细情况对本地区中国民航局机场运营给予可用。
在这其中,根据社会发展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将全国分为3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山东、福建、广东、黑龙江省;第二类地区包括河北、山西、河南、湖北、安徽省、安徽、江西、山东省、黑龙江、海南;第三类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玉林市、重庆、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甘肃省、新疆省。根据机场年旅客吞吐量,将生产规模从较大 的150万—200人数(含)到至少的10人数及以下分为6个级別。补贴信用额度较大 的第三类第六档机场,将得到每一年475余万元的固定不变补贴和35元/总数的转变补贴。
根据实施细则,属于南疆四地州、四省藏区、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机场的,补贴标准上调40%;属于黑龙江省、山东省、黑龙江、内蒙古、甘肃、云南、广西玉林市、新疆省等省(自治区)抵边机场的,补贴标准上调40%;属于间隔最近的省级城市、地区、省级城市地面城市交通实际间隔4小时之中地区,且年旅客吞吐量30人数以下的机场的,补贴标准上调40%;属于黑龙江省、山东省、黑龙江,除和田、库尔勒、库尔勒、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四地州外的新疆省机场以及红色革命教育产业基地机场的,补贴标准上调20%。此外符合此项很多规范的机场推行较大 上调政策。【撰写:黄钰涵】
本文由搜财资讯网发布,不代表搜财资讯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QQ 841991949,并注明出处:https://www.ncrw.com.cn/news/yaowen/2020/0510/6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