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社北京市5月10号来电:将对广西钦州杨光毅强奸一案进行调查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管理决策对广西钦州杨光毅奸污一案调卷审查
中国通讯社北京5月10号拨电话 (电视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0日发布信息内容称,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对广西自治区高级普通百姓法院二审三审的杨光毅奸污一案调卷审查。
2018年10月,广西玉林市钦州灵山10岁小姑娘小燕(化姓)在回家的路上,被时岁29岁的一个村小伙子杨光毅奸污后不幸身亡。经鉴定,小燕被性侵危害整个过程中胃内容物返流到到支气管和支气管炎,支气管被针刺伤刺破,支气管外附近毛细管危害出血,血液马上引入支气管、支气管炎,导致小燕机械性窒息而不幸身亡。
2018年10月6日,杨光毅投案自首。2019年7月,一审法院广西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刑被上诉人杨光毅犯强奸罪,处死刑,抢走被选举权终身。
杨光毅不服气判决明确指出上诉。二审法院广西自治区高级普通百姓法院于2020年3月作出改判,根据杨光毅有自首故事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注销一审法院相关杨光毅犯强奸罪,死刑执行,抢走被选举权终身的判决;改判其犯强奸罪,死刑执行,缓期2年推行,抢走被选举权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这事造成了各界人士关注。小燕家属表述对于二审判决“坚决不服气”。也是有刑事案件刑事辩护律师表述,自首属于“可以”从宽或减轻处罚的故事情节,并不是“理当”从宽或减轻处罚的故事情节。本案杨光毅违法违纪故事情节十分极端化,罪行极其情况严重,社会经济发展负面影响极大,不适合改判减刑。(完)【撰写: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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