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二〇八大队原大队长刘正林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南充人网5月7号来电 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网址信息,2020年4月28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规提起公诉的中国核工业企业集团二〇八中队原总队长刘正林犯受贿等罪一案,经呼和浩特市初级人民检察院一审案件审理后公布判决。呼和浩特市初级人民检察院案件审理后,以被告刘正林犯贪污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处置罪对其被判有期徒刑,夺走被选举权终生,处以收走本人所有资产。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审理此案后,重视案子的核查工作中,由部门负责人带头,特定3名检查官构成审理案件工作组,核查案件材料100余册,拟制审查报告数千页,数次与案子侦察单位沟通交流,相互加强案子直接证据传动链条,最后以贪污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处置罪依规对被告刘正林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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