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首例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对接案例
“感谢检察院的救助,感谢检察院同志的帮助,让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温暖、说不出的感激......”被救助人赖某某把锦旗送到检察院时感激地说道。这是饶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成功办理的首例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对接案例。
事情要从五年前一宗令人痛心的案件说起,2015年3月2日凌晨,赖某某的妻子江某香和儿子赖某浩在其住家被其儿媳与他人合谋杀害,其儿媳也因该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场变故,让一对出生仅73天的双胞胎成为孤儿,与年老多病的爷爷相依为命。2020年2月爷爷赖某某突然倒地昏迷不醒,被诊断为高血压导致脑溢血,在亲戚及社会热心人士的帮助下经过治疗近期才勉强出院,生病至今双胞胎孙子全靠亲戚照顾。
我院第五检察部在得知该情况后,及时调阅相关案件材料,多次驱车几十公里到被害人家属户籍所在地东山镇了解核实情况,走访被害人家庭,在核实中发现赖某某对妻子和儿子的被害一直无法释怀,尸体自2015年3月案发至今没有火化,立即联合东山镇党委政府对赖某某进行耐心劝导,精心帮扶,主动帮助赖某某申请司法救助,用温情感化被害人家属,使他们打开心结,将冷冻五年多的二位被害人尸体火化,使这一积压多年的遗留问题得到解决。
在得知赖某某是该村精准扶贫低保户的情况下,我院第五检察部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将赖某某等三人列为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专项活动的重点救助对象,启动快速办理机制。鉴于救助申请人赖某某儿子身亡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只剩两个5岁的双胞胎孙子,其本人年老体弱,患有严重疾病,无劳动能力,经济上主要靠低保金和亲戚接济,生活确实困难及加害方至今未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的情况,我院第五检察部在案件受理后三日内依照《广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指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做出了为救助申请人赖某某等三人申请顶额国家司法救助金119768元的决定,并在救助金拨付到位的当天就将这笔款项送到赖某某家中。
赖某某在双手接过我院第五检察部同志送上的119768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时,充满感激地说,感谢检察院的救助,是你们主动上门为我们普及救助制度,是你们为我们争取救助款,是你们为我们雪中送炭。“不用客气,立检为公和执法为民是我们的职责,希望这笔司法救助款能够帮助到你,务必要好好抚养这两个孩子长大,做好他们的教育工作,辛苦你了!”承办检察官真诚地回应道。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不断探索新机制,让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困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让贫困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人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来源:饶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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