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手机、电动车及骗财骗色案件18起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红汛 通讯员 赵亚强 董毅
因一起盗窃车内物品案件,牵出了盗窃手机、电动车及骗财骗色案件共计18起,作案地点涉及宝丰县、襄城县及平顶山市区。5月27日,曾“二进宫”的樊某洋,被平顶山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抓获归案。
5月3日上午8时许,市民霍先生报警称,5月1日停放在建设路与凌云路附近的汽车由于疏忽忘记关闭副驾驶车窗,5月3日上午7时许开车时发现被人盗走价值2000余元的项链一条。接警后,办案民警杨远征、李涵冰、谷豪阳立即进行现场勘查,5月5日,经过对周围视频监控及群众的调查走防,逐步锁定嫌疑人为一年轻男子,经过体貌特征对比,确定嫌疑人就是有过犯罪前科的宝丰县人樊某洋。此人已经有过两“进宫”的经历,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由于其没有固定落脚点,给抓捕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办案民警丝毫不放松,出现蛛丝马迹就迅速顺线追踪。5月27日,樊某洋在鹰城广场盗窃一辆电动车后出现在办案民警的视线里,从鹰城广场到凌云路,再到矿工路,又从光明路返回建设路,樊某洋骑着电动车绕了一大圈后被一路追踪的办案民警抓获。
经审讯:樊某洋(男,29岁,宝丰县人,初中文化),2012年因诈骗罪被山东省恒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2018年因盗窃罪和诈骗罪被宝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于2019年9月刑满释放。2019年11月,樊某洋出狱后仅仅在家老实了两个月,便又开始重操旧业屡屡作案,据他供述,通过“陌陌”添加微信好友寻找目标,因其外表帅气,打扮得体,又很会花言巧语,很容易得到目标女性的好感,当对方完全信任他时,便将对方手机支付宝里的钱偷偷转到自己手机上后就玩消失,两个月的时间,以同样的手法先后诈骗襄城县两名女性,宝丰县一名女性,诈骗金额合计三万多元,当这几名女性意识到被骗后报警。2020年1月,诈骗来的钱挥霍完后,他又以做二手车生意为由骗取别人信任,先后骗得两辆脱审5年的汽车,按零部件分别以3500元和2100元卖掉。
只要能弄来钱什么都可以干,在网吧和别人聊天,熟悉后借口用别人手机打电话,趁对方不注意拿着手机就偷跑。或是在大街上转悠随机寻找作案目标,趁人不备盗窃手机后转手就卖掉。由于其居无定所流传作案,半年来作案近10余起都没被警方抓获,直到5月27日上午11时,他在鹰城广场作案第18次时,盗窃醉酒人员电动车后,被素有“神探”之称的光明路派出所办案民警抓获。
目前,樊某洋已被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余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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