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交警查处一起实习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5月26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民警在光华收费站开展统一行动,查处一起实习期内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案例详情
当日21时08分,大队民警在光华收费站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辆车牌号为晋L6GXXX的小型汽车车内有浓烈的酒味,民警凭借多年工作经验,怀疑该驾驶员有问题。遂拿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王某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其司机王某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47mg/100ml,当民警问其喝了多少时,王某称中午就喝了一点儿,遂民警又对其进行二次呼气检测,检测出结果仍是47mg/100ml,随即民警固定证据,由于王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回带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王某前一天通过考试刚拿到驾照,第二天中午约了几个朋友去吉县喝酒,下午6点多便驾车从吉县上高速去临汾,没想到因为酒驾被民警当场查获。
处罚决定
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于实习期的王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被注销的严厉处罚。
交警提示
酒驾的危害人人都知道,但总有个别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还有一部分学员刚拿到驾照后就肆意妄为,最终还是失去了来之不易的驾照。要杜绝酒驾行为,除公安交管部门从严管控外,更需要驾驶人自觉抵制,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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