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一晚间驾驶车子行车未减少行车速率,发生车祸事故后逃逸
2020年5月10日21时30分左右,白某某某驾驶蒙G09xxx号小型车,沿省道303线由西向东行车至大林镇河南省屯村路口处时,与路上行人李某某发生车祸事故,李某某在送到医院门诊中途身亡。发生安全事故后白某某某开车逃逸,已经被抓捕。安全事故发生的基本缘故为白某某某晚间驾驶车子行车未减少行车速率,发生车祸事故后逃逸。
在这里,通辽市交管局大队提示众多群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要求:导致车祸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部门道路交通单位注销机动车辆驾驶证,且终身不可再次获得机动车辆驾驶证。情节恶劣,构罪的,追究其刑事处罚。晚间驾驶由亮处到在黑暗中时,双眼有一个融入全过程,因而务必减少时速,经行街口和不容易认清的地区更应减少时速并随时随地提前准备制动系统或泊车,要需注意马路边的非机动车,慎重驾驶。非机动车在夜里走动应注意力集中,多观查地面状况,尽可能在有照明灯具的地区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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